聯盟行銷計畫操作協議 (Affiliate Program Operating Agreement)
最近更新日期:2026年7月19日
歡迎參與由【POLICY】(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我們」)營運的聯盟行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請仔細閱讀本《聯盟行銷計畫操作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當您在申請頁面勾選「我同意條款與條件」、提交申請或繼續參與本計畫時,即表示您(以下簡稱「聯盟會員」或「您」)已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的法律約束。
1. 參與資格與帳戶資料
1.1 法律能力: 您聲明並保證您在法律上有能力簽署具約束力的合約(例如:您已年滿 18 歲且非未成年人)。
1.2 資料真實性: 您必須提供完整、準確且最新的個人或法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真實姓名/公司名稱、聯絡電話、電子郵件、香港身份證號碼或商業登記號碼、以及收款銀行帳戶)。如因資料不實導致佣金無法發放,本公司概不負責。
2. 獨立承包商關係(非僱傭聲明)
2.1 法律關係: 雙方一致確認,您與本公司之間的關係為獨立承包商(Independent Contractor)關係。本協議不構成本公司與您之間的僱傭、合夥、合資或代理關係。
2.2 稅務與強積金自理: 您並非本公司的僱員。您無權享有本公司員工的福利(包括但不限於有薪假期、醫療保險等)。您需自行負責並承擔因本計畫所得佣金而產生的所有個人/利得稅項申報,本公司亦不會為您提撥強積金(MPF)供款。
3. 推廣渠道與特約連結(Special Links)
3.1 特約連結之使用: 本公司將透過系統向您分配專屬的推薦連結(以下簡稱「特約連結」)或折扣碼。您必須確保連結格式正確,否則系統無法追蹤時,本公司無義務手動補發佣金。
3.2 不合適的渠道(嚴格禁止): 您不得在以下渠道展示特約連結或折扣碼,一經發現,本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合作並沒收所有未發放佣金:
(a) 包含色情、暴力、誹謗、抹黑或鼓勵非法行為的網站或群組;
(b) 優惠券/折扣聚合網站(Coupon/Deal Websites):未經本公司書面許可,嚴禁將折扣碼上架至任何第三方優惠券收集平台。
(c) 付費搜尋廣告(PPC):禁止在 Google、Bing 等搜尋引擎競價購買包含本公司品牌名稱、商標(包括其變體或錯拼字)的關鍵字廣告。
4. 佣金計算與「合資格購買」
4.1 合資格購買之定義: 佣金僅在顧客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方予計算:
(a) 顧客點擊您的特約連結進入本公司網站,並在30天之會話期(Cookie 有效期)內將商品加入購物車並完成付款;
(b) 該訂單已成功發貨,且未發生退貨、取消或退款。
4.2 排除情況(不計佣金): 以下情況不予計算佣金:
(a) 您或代表您自身利益進行的自我購買行為(自買自賺);
(b) 購買用於轉售、批發或商業用途的訂單;
(c) 在本協議終止後才完成付款的訂單。
5. 佣金發放、鎖定期與稅務申報
5.1 佣金比例: 佣金將按照訂單中商品實際成交淨額(不含運費、手續費、稅金及使用其他全店折扣之金額)1星級 大使5% 佣金的計算 / 2星級 大使10% 佣金的計算 / 3星級 大使15% 佣金的計算
5.2 鎖定期(Verification Period): 為了應對消費者退換貨,每筆訂單成功付款後將有14天的鎖定期。鎖定期屆滿且無退款之訂單,其佣金方轉為「可發放狀態」。
5.3 發放門檻與時間: 佣金按月結算。當可發放佣金累計達到港幣 $100元時,本公司將在次月第15個工作日内透過銀行轉賬發放。跨境匯款所產生的手續費(如有)由聯盟會員自行承擔。
5.4 香港稅務局申報(IR56M): 根據香港稅務局規定,若您是以「香港居民個人」或「非合法人團體」身分參與,且本公司在一個課稅年度內向您支付的佣金累計超過港幣 $25,000 元,本公司將依法向稅務局提交 IR56M 表格進行申報,並將副本提供予您。
6. 知識產權與有限許可
6.1 有限許可: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本公司授予您一項有限、可撤銷、不可轉讓且非排他的許可,允許您僅為推廣本公司商品之目的,複製和展示本公司提供的商標、標誌、產品圖片或素材(統稱「內容」)。
6.2 品牌保護: 您不得修改本公司提供的任何素材,亦不得在未經授權下以本公司名義發佈官方新聞稿或作出任何法律承諾。
7. 協議期限與終止
7.1 隨時終止權: 任何一方均可隨時在有原因或無原因的情況下,以電子郵件通知提前7天終止本協議。
7.2 違規立即終止: 若本公司發現您違反本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欺詐、惡意刷單、冒充官方、於禁止渠道投放連結),本公司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關閉您的帳戶,並取消及沒收所有尚未發放的累計佣金,且保留進一步法律追究的權利。
7.3 終止後之義務: 本協議終止後,您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刪除所有本公司的推廣素材、特約連結及商標。
8. 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
8.1 系統免責: 本公司盡力維持聯盟行銷追蹤系統的穩定性,但對於因網路中斷、系統錯誤、第三方駭客攻擊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的追蹤失效或數據丟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害賠償責任。
8.2 責任上限: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因本協議所承擔的總法律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超過在訴訟發生前三個月內,本公司實際已向您支付的佣金總額。
9. 協議修改權
9.1 修改通知: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協議條款(包括佣金比例)的權利。修改後的條款將公佈於官方網站或以電郵通知。
9.2 綁定接受: 若您在條款修改生效後繼續參與本計畫,即視為您接受該等修改。如您不同意修改,您唯一的救濟途徑是終止參與本計畫。
10. 管轄法律與爭議解決
10.1 管轄法律: 本協議之解釋、效力及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
10.2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尋求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至香港法院進行專屬管轄審理。